2月10日,央行在《2023年1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中表示,自2023年1月起,将消费金融公司、理财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三类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纳入金融统计范围。2023年1月末,三类机构贷款余额8410亿元,当月增加57亿元;存款余额222亿元,当月增加27亿元。
2月12日,记者连线的多家持牌消金机构均表示,此举反映监管对消费金融公司重视度进一步提升。
2022年9月份,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2)》,截至2021年底,消费金融公司数量为30家,贷款余额突破7000亿元,达到7106亿元,同比增长44.2%;资产总额达到7530亿元,同比增长43.5%。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三类新增统计机构中,消金公司主要通过增加信贷投放直接融资模式拉动消费内需,在三类非银机构贷款占比最大。目前消费金融公司立足专业化消费信贷功能定位,已形成与商业银行、信用卡、互联网平台、小贷公司等消费金融主体竞争发展的良性格局,有力推动了促消费和稳增长。”此次央行金融数据“纳新”,进一步完善了金融统计数据范围,消费金融公司获得监管认可度进一步提升。
索信达控股金融监管科技专家段宜瑾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消费金融公司、理财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设立是为了能够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等。虽然三类机构均是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但其在金融体系、经济发展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业务数据被纳入金融监管统计是大势所趋。”
从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历程看,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大致经历了4个时期,分别是试点期、快速发展期、整顿期和规范发展期。2020年以来,消费金融行业已进入规范发展期。这一时期,消费金融公司积极响应促消费的政策要求,并向着高质量发展迈进。
“此次央行将消费金融公司、理财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三类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纳入金融统计范围,对消费金融公司自身数据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会推动机构数据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表示,从机构角度来看,未来消费金融公司数据治理方面将更加透明。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咨询顾问苏筱芮对《证券日报》记者称,“此次调整对机构日常经营影响不大,但会对机构自身数据规范、数据治理等层面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来,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正成为消费金融公司普遍共识。比如,马上消费金融曾披露,目前其已经形成“1个基础保障+2个主线+1个闭环管理机制”的数据治理路线。并已经与全国200多个场景方达成合作,形成多维数据源。
同时,以数据驱动提高金融机构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和核心竞争力,正成为消费金融公司数据治理的发力方向。
欧阳日辉称,“消费金融公司已逐步成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增长的新兴力量,并已成为金融体系不可缺少的一环,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数据安全及数据治理显得尤为重要,此次央行金融数据‘纳新’会推动消费金融公司数据治理能力的发展。”(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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