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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月17日电 (记者 王坚)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17日消息,该局已发布新修订的《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广州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三项管理办法(以下分别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报告管理办法》),从项目过程管理、项目经费管理和科技报告管理三个角度,有力地推动科技项目管理简化优化,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广州科技创新活力。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介绍,《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广州市科技计划”围绕“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生态优化”全链条创新发展路径,设立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计划、人才支撑计划和创新环境计划等5大计划类别,共同构成推动创新发展的“四梁八柱”。
《经费管理办法》则明确了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科技创新的经费支持方式,明确财政科技经费“3+3”支持方式,即3种“前资助”方式:竞争性前资助、协议类前资助、定向组织前资助;3种“后补助”方式:政策性后补助、创新大赛后补助、绩效评价后补助。
《报告管理办法》将项目验收指标分为“预期代表性成果”和“预期一般性成果”两大类。项目验收考核阶段,根据项目“预期代表性成果”和“预期一般性成果”的完成情况,以及履行勤勉尽责情况,将验收结果划分为“通过”“结题”和“不通过”三种。
多次参与《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专家咨询会的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子放表示,以往项目结题验收基本都需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此修订办法取消了100万元以下科技项目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要求,把有限的经费资源用于科研活动,提高了科研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为了保障财政科技经费安全,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将对验收“结题”和“不通过”的项目组织结余资金专项审计,防止财政科技经费流失,真正做到放管结合。(完)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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